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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印發《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氣 階梯價格實施辦法》的通知
湘發改價調規〔2024〕975 號
各市州 發展改革 委: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 〔 2014 〕 467 號) , 結合現行政策要求, 為引導居民合理用氣、節約用氣,確保我省居民基本用氣需求,促進天然氣市場可持續健康發展 , 現 印發 《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氣階梯價格實施辦法》,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反饋給我委。
附件:《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氣階梯價格實施辦法》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 24 年 12 月 17 日
附件
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氣階梯價格實施辦法
為引導居民合理用氣、節約用氣,確保居民基本用氣需求,促進天然氣市場可持續健康發展,根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 〔 2014 〕 467 號,以下簡稱《 指導意見 》) ,結合現行政策要求, 制定《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氣階梯價格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一、執行范圍
《辦法》的執行范圍為天然氣管道直達的市(州)、縣( 市、 區)居民生活用氣。非天然氣管道直達的市(州)、縣(市、區)或其它氣種管道燃氣暫不適用本《辦法》,但可根據《指導意見》和本《辦法》的原則要求,由市州價格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決定是否實施階梯價格,或參照本《辦法》執行。
二、基本原則
實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是保障基本與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相結合。對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實行相對較低價格;對超出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的部分,適當提高價格,以反映天然氣資源稀缺程度。二是補償成本與公平負擔相結合。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總體上要逐步反映用氣成本,減少交叉補貼。同時,公平用氣負擔,用氣多的居民多負擔。
三、分檔氣量及價格
1、分檔氣量。按照滿足不同用氣需求,將居民用氣量分為三檔,其中:
第一檔氣量,為年用氣量390立方米(含本數),即月用氣量32.5立方米及以下的;
第二檔氣量,為年用氣量39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數),即月用氣量32.5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含本數)的;
第三檔氣量,為年用氣量600立方米以上的,即月用氣量50立方米以上的。
抄表用戶以實際用氣量為計量依據,卡表用戶以購氣量為計量依據,用戶用氣量或購氣量超過第一檔氣量時,燃氣公司應及時告知和提醒用戶。
2、分檔氣價。各檔氣量價格實行超額累進加價,其中:
第一檔氣價,為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
第二檔氣價,為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1.2倍;
第三檔氣價,為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1.5倍。
3、計價周期。階梯氣價以年度為周期執行,購氣量額度在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4、計算單位。居民生活用氣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為一個居民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當地供氣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氣表為單位。
5、多人口家庭用氣量。對確因家庭人口眾多(五口人及以上)且天然氣沒有用于商業用途的,可持戶口本和 居住證 到城市燃氣公司營業網點申報,經燃氣公司核實確認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檔用氣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執行第二檔氣價。
6、特殊用戶。對學校 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氣 、 養老機構用氣和殘疾人托養機構等社會福利場所用氣、托育服務機構用氣、宗教場所用氣、社區組織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用氣 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暫不實行階梯氣價,氣價水平按當地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平,即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的1.1倍執行。
以上價格均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四、收入用途和企業責任
居民生活用天然氣實施階梯價格管理后增加的價差收入主要用于彌補居民生活用天然氣成本、氣源不足時購買LNG的價差、建設儲氣調峰設施和用于彌補“戶表”改造經費不足。各城市燃氣公司應建立價差收入專戶,專款專用,價差收入用于上述用途的,可不向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申報,用于其他用途的應向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申報,經批準后方可使用。
城市燃氣企業在實施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管理后,要進一步提高服務意識、服務質量,宣傳和引導居民節約用氣、合理用氣,同時要加強內部管理,強化成本控制、降低經營成本。
五、優惠政策
實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后,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對民政部門發證的特困戶和低保戶,由地級市城市燃氣企業供氣的,對其免收天然氣價款的額度,每戶每月不得低于4立方米;由縣(市、區)級城市燃氣公司供氣的,免收天然氣價款額度由市州發改委確定,但免收額度在現行標準基礎上只能提高,不得降低,以確保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不因階梯氣價而下降。
六、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及時發布價格政策信息,通過網絡、媒體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燃氣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七、 本《辦法》 2025年1 月 1日起執行 , 有效期 5年 。
責編:陳瑩
一審:陳瑩
二審:肖夜明
三審:毛曉紅
來源:湖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